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2022年全省农资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泰兴市周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和兴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兴化市某鹅业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屠宰动物案》入选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部、省厅相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长江“十年禁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铁牛卫士”农机执法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出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20078人次,检查企业4698个次,整顿市场577个次,立案查处案件1184件,罚没金额109余万元。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践行执法护农光荣使命,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保持查打涉农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切实维护好我市农业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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