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农机装备处
- 发布日期:2024-12-3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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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范补贴程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了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了全市农业机械化进程。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形成如下评估报告。
一、资金使用及补贴机具情况
2024年,下达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107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58万元,省级资金3259万元)。全年使用购机补贴资金3625.01万元,报废补贴资金264万元。全市共新增各类农机具3155台套,直接受益农户1531户。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部、省要求,市、各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加强购机补贴工作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操作,明确目标任务。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切实发挥政策效应,做到让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
2.制定方案,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各辖市(区)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了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制订、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与结算、补贴监管与违规投诉处理、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五个重点环节的内控制度并公布执行,督促各地制定机具核验制度并网上公布。
3.广泛宣传,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地充分利用农务通、平安农机通、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充分保证农户的知情权和购机的自主权。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栏目设置,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定期发布农机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兑付进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将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在市、辖市区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平台”和各乡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2024年,市局举办全市农机惠农政策操作实务技术培训班,提高各级农机购置补贴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各市(区)组织乡镇举办农机人员农机购置补贴培训;认真做好核查工作,把好补贴对象审核、验收审查及产品质量检查等关口,及时、准确审核补贴数据信息,并建立补贴机具核查档案;资金兑付及时发放到位,乡镇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补贴信息公示、抽查核实机具、出具结算初审和审核意见一系列流程,及时上报补贴资金结算意见。辖市(区)农机部门核对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报财政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户手中。
5.强化监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各地加强监管,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农机部门均成立购机补贴核查小组,对新购补贴机具按规定比例进行核查。2023年8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重点民生资金(农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人员对三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整治行动开展核查工作,督促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及时整改到位,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12月,市农机部门开展了2024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全市购机补贴工作中未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