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43/2022-22041 | 分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2 |
文号 | 泰农牧〔2022〕4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2-03-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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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有关文件通报:1月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例行监测通报中,张家港市农贸市场有1批次牛肉克仑特罗检测阳性;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如皋市屠宰环节1批次牛尿克仑特罗检测阳性;邳州市农业农村局排查出一起肉牛养殖户使用“瘦肉精”的案件。从上述情况来看,肉牛、肉羊养殖非法使用“瘦肉精”现象有所抬头,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加强“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要开展专项排查。以肉牛、肉羊养殖为重点,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开展一次拉网式“瘦肉精”专项排查,切实做到每场必查、每户必检、不漏一户。现场排查使用试纸条快速检测尿样,发现疑似阳性样品立即对畜群采取控制措施并送样至市农畜水产品检测中心确证检测。加强养殖场兽药库房、兽药饲料经营点排查,发现疑似物质及时封样送检,发现假劣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必须向当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报告。
二是要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行为。对发现藏匿、买卖或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案件线索的,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苏农牧〔2021〕7号)要求,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要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对辖区内肉牛、肉羊养殖企业要摸清底数,建立养殖监管对象清单。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农〔2021〕58号)要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对监管对象进行划格建网,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每个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对养殖、运输、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力度,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开展“飞行检查”、随机抽检,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