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43/2022-24006 分类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6-22
文号 泰农函〔2022〕66号 时效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34号提案的答复函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2-07-0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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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明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持续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打造富民增收‘新引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一直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民增收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扶持、体系建设、融合发展等方式,坚持多措并举、统筹施策,走出了一条泰州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完善台账资料,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摸清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底数,全市现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02家,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11780家,农民合作社3439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843家。强化数据支撑,使用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中国农服平台,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平台等信息工具,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APP,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数据化、线上化、信息化,真正发挥数据的研究分析辅助决策作用。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逐步淘汰注销一批不运营、不合规的农业经营主体,近两年,常态化开展“空壳社”清理活动,简化注销程序,实际注销“空壳社”、“僵尸社”3500余家。

二、示范引导更加有力。一方面完善联创机制。相继出台《泰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泰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联创要求,明确创建标准,细化创建条件。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龙头企业65家,市级龙头企业24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26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88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769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81家,市级示范合作社229家,县级示范合作社200家。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推介。近年来,高港区光普家庭农场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泰兴旭日升、兴化市一鲜水产养殖等10余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在全省领先。姜堰区井贤家庭农场创始人姜井贤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农民日报以《从“粗放生长”走向“精耕细作”》为题,报道我市走出一条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泰州路径”。

三、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利益联结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联结模式,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泰兴市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试点,探索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份合作的新模式,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高港区成立区级家庭农场协会,与益海粮油等龙头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协议,实行订单收购,解决农民粮食销售难、收购价格低的问题。推进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把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列入农业重点工作部署考核,下发《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的总体要求、申报条件及标准、申报材料、申报认定程序等,近年来,全市共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0个。延展社会化服务链条。组建了全国第一家地市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弥补了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短板,实现了提质增效。姜堰区以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基础,组建家庭农场服务联盟,获得中央,省市领导的点赞,“小杨模式”吸引了全国各地慕名而至的“三农”工作者。目前,全市已基本实现镇域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全覆盖”。

四、要素支撑更加科学。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制定《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奖励扶持政策,拿出真金白银补助龙头企业,2021年为龙头企业申报奖补资金总额为816万元。召开全市促进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暨惠农项目推进会,联合14家单位出台《关于加快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加大金融服务力度。组织开展“泰惠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活动,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2021年,共组织对接活动223场,累计签约金融服务项目1.25万个、提供支农贷款86.5亿元。积极发展农业保险,2021年,全市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48亿元,同比增长4.33%,累计为84.85万户次农户提供了74.88亿元的风险保障。加快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主能力。近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200余场次,培训新型经营主体业主2万多人次,打造了一支掌握农业新技术、新技能、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的“新农人”队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础薄弱,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带动农户作用有限等短板弱项依然突出,下一步我们要针对这些问题拿出务实举措,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释放新动能,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引擎”。

一是聚力规范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样本监测制度,为了解掌握全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提供客观依据。鼓励和推动各级示范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APP,实现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全覆盖”、非示范家庭农场覆盖率不低于30%目标。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推进“空壳社”清理工作,推动各级示范社开展档案规范化、财务规范化建设,年底实现省级示范社财务电算化全覆盖。

二是聚力示范引导。实施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2021-2025年),力争新增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0家。健全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机制和示范合作社四级联创机制,强化各级各类示范培育,新增县级以上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分别不少于200家、60家(其中市级示范分别不少于50家、20家)。积极组织开展生态家庭农场建设,积极推荐种植类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参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评选,积极推介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典型案例。

三是聚力要素扶持。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措施,制定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文件。继续开展政银保企对接活动,进一步深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政银保企对接活动服务机制,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延伸服务触角,将服务网点建到镇村;推动金融机构组织金融干部到市乡挂职交流锻炼,将金融人才送到基层;推动政银保企互联网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将对接服务联到线上。实施新型经营主体人才培训工程,2022年高素质职业农民、新型经营主体业主培训已经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工作,计划分级分批培训高素质职业农民1.2万人,家庭农场主5000人,合作社理事长2500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完善辅导制度,配齐配强辅导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争取年底实现市级示范主体辅导员配备全覆盖。

四是聚力融合发展。制定出台《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产加销贯通,强主体引领、多功能拓展、新理念赋能、全要素集聚,在全市形成4条重点产业链、一批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链的“4+N”农业全产业链格局,培育4条全产业链价值超百亿的重点链,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五十亿的农业“链主”企业,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推进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放活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权,探索“经营权入股+分红”模式,释放农民财产增值动能。指导各地组建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协会),完善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协会)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实现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协会)乡镇(行业)全覆盖。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2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赵子忠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1811587713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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