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43/2023-26947 分类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3-31
文号 泰农函〔2023〕5号 时效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27号提案的会办函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04-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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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商务局:

朱晋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期加强对我市‘走出去’企业支持激励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农业“走出去”基本状况。

近年来,我市各地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产销对接,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努力实现了农产品进出口、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对外投资稳定增长。一是农业外贸持续稳定。全市现有56家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出口的农产品主要为脱水蔬菜、保健品、食用油、休闲食品等。疫情期间,我市强化稳企政策落实,加强协调服务,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生产经营,农产品进出口保持稳定增长。2022年,全市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7.2亿美元,其中出口额约3亿美元。二是农业对外投资起好步。我市企业对外农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规模较小,主要涉及江苏江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红旗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江洲农业在安哥拉万博省投资兴建农场,万博农场项目入选省“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红旗种业进一步扩大境外种子基地建设。在稳步推进江苏江洲、红旗种业“走出去”同时,积极引导兴化市飞乐渔具有限公司与台湾的合作投资。

二、主动对接、积极落实农业“走出去”相关支持激励措施。

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提升全市农业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水平,加快培育我市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省农业农村厅、泰州市各职能部门,联合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落实农业“走出去”相关政策措施,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1、积极申报国家、省示范建设。全市现有兴化市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江苏新野食品有限公司,以及8家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在进一步提升现有示范区、示范基地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基础上,今年力争再新增国家、省级示范基地建设1家,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2、加强农业项目扶持力度。目前,省级以上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市级财政支农资金和省级资金捆绑,由市级切块到区,由各区根据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统筹安排。根据省级年度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将企业在境外投资农业等纳入立项范围,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选项指南,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统筹,企业根据发展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企业按照项目批复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申报验收。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依据管理权限执行项目实施监管、竣工验收、审批报账等职责。另外,进一步整合各类农业扶持资金项目,加大对农产品出口和农业“走出去”企业扶持力度。

3、强化涉外知识培训。坚持政府扶持和企业自我培训相结合,一方面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将涉外知识培训、人才引进、科技开发等要求,立清单打包,由农业农村部门于各农业科研院所(校)实行订单培养;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全市外向型农业企业参加部省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参加国贸基地海关AEO线上辅导、农产品海外营销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农产品进出口企业负责人培训班、海外商标注册与保护线上辅导等各类培训辅导班。帮助企业了解走出去有关政策、新时期农业走出去形势、“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投资环境等。

4、组织参加国际展销会。组织企业参加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等农产品展示展销会。鼓励企业赴国外、境外参加国际性展销活动,市、县财政给予展位费补助。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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