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6/2023-349339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农业、林业、水利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3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11-0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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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目的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执法普法融合发展,将“谁执法谁普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以“执普融合,普执一体”全方位、多角度、精准有效供给法律知识,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违法风险隐患,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活动主体
市、市(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三、主要任务
1.编制指导手册。制定执普并行指引,规范执普并行流程,标准执普并行操作,规范和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重点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用实际案例宣讲法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从“部门(单位)职责”落实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全过程,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组织“送法上门”。主动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柔性执法,结合调研走访和日常工作,聚焦执法重点与市场主体需求,为重点企业“法治体检”“送法上门”,将普法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3.举办“执法开放日”。市、市(区)两级邀请服务对象走进行政执法机关,参观执法场所,观摩执法办案流程,听取以案释法宣讲,以直观、权威的现场宣讲,让人民群众走近执法、了解执法、支持执法,提高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4.发布典型案例。市、市(区)两级要建立以案释法涉企典型案例库,组织撰写具有典型意义、与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常见多发违法行为案例,通过“报、网、端、屏”等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定期向重点企业、相关领域“定点投放”。
5.开展集中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普法、边执法边普法、边查处边普法”,充分利用现有法治文化阵地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普及涉农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全民普法覆盖面。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落实。
2.注重案例报送。要严格按照案例格式,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成熟案例、典型案例经法治审核通过后推荐报送。
3.建立普法队伍。从本部门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行业条线和法律服务机构挑选法律素质过硬、实务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组建一支以案释法宣讲团,定期下基层开展普法宣传。
4.扩大宣传影响。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
5.加强督查考核。要将“执法普法一体化”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并纳入部门普法重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局将不定期对 “执法普法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