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46/2026-349393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8-27
文号 泰农〔2026〕32号 时效
《泰州市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9-0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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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省七部门关于农药兽药综合整治行动统一部署,重拳整治农药兽药领域违法乱象,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依据

《方案》依据《江苏省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农法〔2026〕4号),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编制。

三、核心内容

《方案》明确,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分为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两大板块。

(一)主要任务

1. 全域起底摸排,织密监管网络。8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网售主体全覆盖排查,登记主体资质、经营品类、风险隐患,建立重点监管主体和问题整治清单;畅通12345、信访、舆情渠道,统一建立线索台账。

2. 聚焦重点环节,查办大案要案。生产环节严打无证生产、黑窝点非法生产、违规添加违禁药物等行为;经营环节整治违规销售化工原料、违法销售禁限(停)用农药兽药、游商兜售等;网售环节查处无资质经营、平台未履行核验义务等;使用环节查处种养主体违规用药行为。

3. 归集移送线索,闭环分类处置。线索逐条研判、分级分类处置,市场监管、供销合作社渠道线索及时推送归集;涉嫌犯罪24小时内移送司法机关,紧急情况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4. 联动执法办案,强化行刑衔接。聚焦重点区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督促电商平台落实资质审核及合规核验义务;重大线索市级挂牌督办、顶格处罚、溯源倒查;健全重大案件临时会商机制,涉农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判处。

5. 深化普法宣教,营造共治氛围。面向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合规培训,解读禁限用管控、购销台账、处方药管理等规定;强化种养环节指导,普及安全用药规范;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二)工作要求

1.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统筹。将综合整治作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举措,市级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闭环销号管理,对推进滞后、查办不力的市(区)提醒谈话。

2. 健全联动机制,破除信息壁垒。实行跨部门月度会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重大涉刑、涉舆情案件即时临时会商;完善信息共享,落实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制度,及时流转、闭环销号。

3. 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信息共享等有效做法固化为常态化制度,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动态名录库、风险分级及追溯体系,常态化开展整治“回头看”,防范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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