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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08-1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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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车棚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梅兰东路41-109江苏建威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 8 23 14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局车棚建设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14万元

(四)最高限价:14万元

(五)采购需求:根据需要日常办公及实际需要,拟在泰州市农业开发区检测中心大楼及冷库的东南侧新建电动自行车车棚地约36平方米,地面浇筑水泥混凝土,安装汽车双枪充电桩1套,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1套等;局机关大楼北侧车棚维修,计划拆除原有车棚,重新制作钢架结构,面积约387m2,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5套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要及工程量清单。

(六)工期:30天

(七)质量: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1 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该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8月 12 日至2024年 8 月 1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添加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微信 17768601678 联系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823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一楼会议室(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8 231430(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一楼会议室(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 副本 2 份

本项目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供应商应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

本次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6号B座农业大厦

联系方式:智先生 05238688201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江苏建威

联系方式:申工 052386882209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工 177686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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