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重点水产品种池塘养殖密度建议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7-2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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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鳊鱼(团头鲂)养殖
(一)鳊鱼主养模式
鳊鱼苗种规格30~60g/尾,放养密度1200~1700尾/亩;搭配鲫鱼苗种40~60g/尾,密度150~400尾/亩;鲢鱼苗种100~150g/尾,密度30~50尾/亩;鳙鱼苗种200~300g/尾,密度10~20尾/亩。
(二)鳊鲫双主养模式
鳊鱼苗种30~60g/尾,放养密度800~1200尾/亩;鲫鱼苗种40~60g/尾,密度800~1200尾/亩;搭配鲢鱼苗种100~150g/尾,密度30~50尾/亩;鳙鱼苗种200~300g/尾,密度10~20尾/亩。
推荐指引:以上两种养殖模式建议饲食性鱼类产量≤1250kg/亩;尾水处理周期不少于7天,优先执行10天以上处理周期,低温季节可适当延长尾水处理时长,稳定养殖水质、减少病害发生风险。
二、黄鳝池塘网箱养殖
黄鳝苗种规格10~25尾/kg,推荐放养密度0.5~1kg/㎡;建议养殖最大产量≤3kg/㎡。尾水处理周期不少于7天,建议10天以上,低温季节可适当加长处理周期,助力防控养殖水体污染及病害滋生。
三、牛蛙土池围网养殖标准
苗种规格25~50g/只,推荐放养密度20~30只/㎡;苗种规格8~10g/只,推荐放养密度60~100只/㎡。建议养殖最大产量≤5000kg/亩。尾水处理周期建议10天以上,保障尾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科学规避高密度养殖潜在质量安全与生态风险。
四、泥鳅池塘主养标准
泥鳅苗种体长3~5cm,推荐放养密度8~10万尾/亩;建议养殖最大产量≤1500kg/亩。尾水处理周期宜不少于7天,建议10天以上,低温季节可酌情延长处理周期,指导养殖主体规范开展生产管理。
(泰州市水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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