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6/2023-350386 | 分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14 |
文号 | 泰委农办发〔2023〕21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08-25 09:58
- 浏览次数:
各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指数发布制度相关安排,7月21日—8月2日,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了第2期随机暗访测评。本次暗访测评主要围绕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治提升农村水环境、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覆盖全市6个市(区)85个乡镇(涉农街道),随机抽取317个行政村(涉农社区)721个自然村。根据本次测评结果,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指数综合得分为90.99分。现将2023年第2期市(区)、乡镇(涉农街道)、行政村(涉农社区)三级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指数综合得分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期测评,各市(区)位列全市前10名乡镇(涉农街道)的数量分别为:兴化市5个、姜堰区4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1个;各市(区)位于全市后10名乡镇(涉农街道)的数量分别为:兴化市5个(其中垛田街道连续第2次处于全市后10名)、医药高新区(高港区)3个、姜堰区1个、泰兴市1个。
各市(区)位列全市前50名行政村(涉农社区)的数量分别为:靖江市1个、泰兴市3个、兴化市27个、海陵区3个、姜堰区14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个;各市(区)位于全市后50名行政村(涉农社区)的数量分别为:靖江市1个、泰兴市10个、兴化市21个、海陵区2个、姜堰区8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8个。【本期检查各市(区)行政村数量:靖江市41个、泰兴市70个、兴化市116个、海陵区17个、姜堰区49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4个】
本期暗访测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清单已经交办各地,请抓紧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请于15日内反馈至泰州市委农办。
附件:1.2023年第2期市(区)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指数
2.2023年第2期乡镇(涉农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指数
3.2023年第2期行政村(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指数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