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43/2023-26925 分类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3-24
文号 泰农办〔2023〕13号 时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04-1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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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需求,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全面重塑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后续服务等,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能,加快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健全完善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相互衔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新格局,着力培养一支生产经营、专业技能、专业服务等复合型高素质农民队伍,推动高素质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业务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到2025年,全市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5万人次,“半农半读”中职学历教育招生1000人左右。

三、重点任务

1.加强培训需求调查。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户为单位,采集从事县域主导产业的个人身份、教育培训、生产经营规模、产业收入、家庭收入、发展规划、培训需求等信息,了解当地产业发展现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基本情况,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数据库。每年培训前要深入农业农村一线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建议,摸清农民培训需求,尊重农民参训意愿,结合不同对象对培训内容、时间、模式、手段的需求,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增强教学适配性。

2.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各地要结合调查摸底情况,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教育培训计划,在兼顾小农户和低收入户基础上,突出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返乡回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坚持实行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按需开展“订制化”“菜单式”的分类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提升培训效果,调动农民参训参学积极性。

3.鼓励创新培训形式。遵循立足产业需要、满足农民需求、服务提质增效的原则,要善于运用农民易于接受、便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培训,大力推广“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跟踪指导”三段式培育模式,科学设置课堂教学、现场学习、生产实践、跟踪指导等教学环节,开展“互动式”“实践化”教学。适应乡村振兴新形势,拓展培训课程体系,在原来的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等基础上,拓展增加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解读、法律法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农村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由提升专业能力为主向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素质拓展等方面并重。加快推进线上培育,引导和支持农民利用“农技耘”、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开展线上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可以计入培训学时,原则上每期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安排一个学时的线上学习。

4.加强农民学历教育。各地要把职业农民学历提升作为推动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研究出台奖补政策,引导农民提升学历。要稳定农广校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采取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等形式,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招生重点,着力培养一批留得住的高素质农民。加强与农业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训与中高职教育衔接,采取就地办学、送学下乡、送教上门方式,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培养一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具备市场开拓意识、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高素质农民,优化农业就业人员的学历结构。要积极探索开展农业农村后备人才定向委培,引导有志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本地户籍初、高中毕业生参加涉农类专科、本科学习,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从事农业农村工作。

5.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各地要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和农民培训需求,依托农广校、农科单位、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其他具备条件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等,建设认定一批具备集中培训、实操演练、观摩交流等功能的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积极争创全国、省级示范性农民实训基地(田间学校),搭建农民教育培训、实习实训和创业孵化的服务平台。要加强实训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实训示范作用,对运行良好、承担实训任务成效显著、培训对象满意度高的要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对条件不达标、积极性不高的予以淘汰。

6.完善培育师资库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要求和农业农村工作新定位,根据农民培训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优化师资结构,拓宽师资队伍覆盖面,重点加强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村改革、金融保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休闲观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师资力量,广泛吸纳“田秀才”“土专家”及创富典型等乡土人才。要加强入库教师能力培训,组织入库教师参加农业农村部线上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线下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师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文字教材、手机微视频、DV视频、课件等优秀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教学培训资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培育高素质农民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行政推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2.完善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足额安排培训经费,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顺利推进。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在项目申报、技术引进与转化、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保险、人才激励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农业农村吸引力,调动农民从农、务农的积极性。

3.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及时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树立工作标杆、打造特色品牌。要加强高素质农民典型的发掘和选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农技耘(APP)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全方位展现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3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分解表

泰农办〔2023〕13号.doc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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