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43/2023-27376 分类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4-25
文号 泰农办〔2023〕25号 时效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05-0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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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安委会各专委会: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特别是北京丰台长峰医院、浙江金华企业厂房火灾事故,暴露出隐患排查政治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气温逐渐回暖,企业生产节奏明显加快,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张国清副总理重要讲话要求,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部署重点任务、亲自把关重点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通过领导带头,层层拧紧责任螺丝。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风险研判,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成灾之前。要围绕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防止出现问题一报了之、“纸面整改”。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巩固提升“一年小灶”“三年大灶”专项整治成功的基础上,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年“三个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要吸取全国近期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结合季节特点强化防范措施。渔业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海洋渔船监管,落实“定人联船”制度,确保海洋渔船安全,同时,要加强住家船风险隐患排查。农机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当前即将进入三夏时期,要做好全时段、全环节、全流程的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把农机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农药与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方面,要压实农药和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村能源安全方面,加强对沼气设施运行的检查维护,落实警示和安全使用提醒工作。畜牧安全方面,督促各类涉牧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健全安全巡查机制,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巡查指导、风险监测和检打联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其他方面,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农业休闲旅游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抓好消防等安全工作。

三、持续抓好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领域,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密防范强对流、大风、暴雨和雷电等天气对农业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切实防范强降水引发灾害风险。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专家资源,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前置备勤,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启动相应,科学有效处置。

联系人:智斌,联系电话:0523-86882012。

泰农办〔2023〕25号.doc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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