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46/2023-350443 分类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12-04
文号 泰农办〔2023〕60号 时效
关于做好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准备及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有关设施新建需求调查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12-1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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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准备工作的函》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准备及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有关设施需求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存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基础,请泰兴市和兴化市各申报1个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并按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进方案》要求,对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方案编制要点》,填写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表。

二、关于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请按照《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推进方案》要求,原则上每个市(区)各申报1个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

三、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有关设施需求调查

2024 年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办法暂参照《关于加快实施省2023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苏农便〔2023〕365号)规定执行,请各市(区)结合实际摸底调查,填报《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有关设施新建需求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冷链设施建设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该工作,认真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提升当地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能力。各地要明确或指定分管负责人和责任科室(单位)以及具体负责人,认真研究落实有关任务。加强沟通,迅速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及时与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商,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用地政策,为开展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二)摸清实际建设需求。各市(区)要主动深入基层,做好宣传发动,摸清实际需求。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布局,合理确定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名单,与建设主体做好沟通衔接和相关准备工作。

(三)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市(区)于12 月18 日前将《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建议名单》、12月7日前将《2024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有关设施新建需求表》报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 格式扫描件一并报市;请泰兴市和兴化市于12月20日前报送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承载市县建议名单和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表。

联系人:智亮;联系电话:86893912;邮箱:179216051@qq.com。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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