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6/2023-349343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农业、林业、水利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11-07 09:36
- 浏览次数:
一、主要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通过全面推广“村网共建”模式,进一步延伸乡村供电服务渠道,将乡镇供电所负责的供电服务业务纳入属地乡镇、村(社)综合服务范畴,构建基层供电组织与村级组织融合的“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基层供电服务网络,加快补齐农村供电服务短板,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23〕5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关于全面开展“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电营〔2023〕4号)等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本着政企协同共建共管、紧扣需求便捷便利、制度保障服务规范的原则,结合泰州“村网共建”推广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推广“村网共建”模式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2023年,“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点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村地区供电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1.全域布局,加快服务网点建设。统筹考虑地域位置分布、农业产业布局等因素,依托已建成的乡镇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点,设立“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点。
2.分类明确,规范共建服务内容。做好用电咨询、查询、电费缴纳、票据领用、停复电通知等基本业务服务。做好乡村绿色出行配套服务。推动农村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场所配建不低于10%的充电桩。做好联动协调服务。加强村网双方在信息共享、线路巡视、电力施工协调、用电纠纷化解、电力线路隐患排查治理、电力线路沿线农村人居环境监督等方面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涉及多部门的供电业务协调解决。
3.协同联动,推动网格融合实践。政企联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网格队伍,通过“村网共建”,实现服务端口前移,为老百姓提供“办电不出村”服务。从各村组人口基数、地域特点及服务需求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明确一名电力网格员和一个或多个村组工作人员,组建村级“1+N”网格员队伍,借助村级现有网格服务体系、数字化网格服务,通过线上联动、驻点帮办和应急抢修等协同机制的建立,打造特色网格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清单。文件明确了“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点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分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共建服务、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共计20条,对“村网共建”干什么、如何干进行了固化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