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46/2025-349376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4-11
文号 泰农牧〔2025〕3号 时效
关于《泰州市2025年动物疫病监测流调与净化无疫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4-11 14:34
  • 浏览次数:

一、背景与意义

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建设是贯彻动物疫病防控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控动物疫病的重要路径。为有序推进2025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及净化无疫等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5〕3号)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泰州市2025年动物疫病监测流调与净化无疫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以及牛结节性皮肤病、新城疫等其他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适当扩大部分病种的监测范围和数量,重点做好新发、重发、多发动物疫病,以及监测阳性场点的监测。

(二)动物疫病净化场、净化区建设工作。认真谋划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重点围绕非洲猪瘟、口蹄疫、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非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禽白血病、鸡白痢、布病(非免疫)、牛结核病等病种实施净化。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对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有三年以上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经验的养殖场进行申报。进一步扩大净化病种,推进国家级净化场建设,促进工作提档升级。实施布病净化区建设的,按照省、市有关牛羊布病防控政策要求,制定布病净化区建设方案,启动建设工作。

(三)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建设,到2026年底前,原则上每个市(区)至少建成1家无疫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市(区)扩大病种申报范围,探索布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结核病、新城疫等病种申报无疫小区建设。对已建成的无疫小区,要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做好维持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方案》就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争取经费支持,健全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掌握动物疫病的分布状况和流行态势,及时评估风险、强化预警分析,并采取对应措施,迅速消除疫情隐患。三是强化实验室试剂耗材管理,落实生物安全措施,规范开展实验活动,促进市、市(区)、乡(镇)三级动物疫病监测体系的正常运行和检测能力的提升。四是统筹协调畜牧兽医行政、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单位)共同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积极运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引导更多畜禽养殖企业参与建设工作。

四、解读单位

泰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8689399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