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5-26 19:15
  •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22日上午,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工作组组长何宝玉同志,从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法律实施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解读。解读紧扣法律核心要义,系统阐释了集体经济组织概念与内涵、法律地位、主要职能、成员认定、成员权利和义务、成员权益保护等关键条款,既立足历史沿革明确组织性质与职能边界,又针对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成员管理等大家关心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法律实施提供了清晰的实践路径。

会议要求,要加强法律学习,领会核心要义。认真学好法律,吃透法律精神,掌握法律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加强法律宣传,增强法治意识。把学习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把法律知识送到农村干部手里、群众身边,为法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加强依法监督,推动规范发展。切实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讲座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同志,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园区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等共160余人参加专题讲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