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330/2010-01688 分类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10-11-08
文号 时效
关于发放第十批市直职工《特困证》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0-1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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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系统(产业)工会,市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切实保障特困职工基本生活,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困难,早日实现脱贫解困,市总工会决定核发第十批市直职工《特困证》。经过基层工会、劳资部门申报、初核,系统(产业)工会复核,市总工会审定,并经职工所在单位公示,通过了第十批符合发放《特困证》的市直职工家庭60户(名单附后),希望各有关系统(产业)工会、市各直属企业工会接此《通知》后,通知本系统、单位特困职工于7月30日(周三)下午3:00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迎春西路21号-106),领取《特困证》。

附: 1、泰州市第十批《特困证》市直职工特困户名单

2、2008年市直职工《特困证》使用细则

泰 州 市 总 工 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1:
泰州市第十批《特困证》市直特困户名单
交通系统(20户):
轮船运输总公司    王美琴  陈美玲  王水进
           周扣林  花成荣
第一汽运有限公司   王顺珍  竺虎红  张爱林
海阳实业总公司    缪秀萍  王 萍  王宏根
           王 盛  张坤兆
造船厂        周三红  凌蛇扣  曹宝平
           陈宝荣  丁成贵
港务有限公司     钱安宏
雅高公交公司     钱洪波
春兰集团(7户)
春兰电子商务公司   潘 亮
春兰股份公司     高存扣  秦兔英
春兰冷冻设备公司   陈 慧
春兰动力制造公司   刘祥喜
春兰机械公司     陈志俊  王金凤
建设系统(2户)
沁莲物业公司     杨 杰  周桂芹
粮食系统(1户)
寿星植物油公司    万百林
经贸系统(17户):
宇宙焊接公司     姜志梅  周玉琴  刘 强
           潘星红
裕泰纺织公司     胡江娣  王建华  宫冬兰
           陈 霞  王秧兰
泰州浩普投资公司   于秀芹
泰丰泵业公司     周海燕  丁明忠  钱 虎
长力橡塑公司     葛家云  卞素珍  苏 飞
中纺商贸公司     宫溸娟
农业开发区(6户):  
           孙小红  宋爱芹  刘秀华
           黄新莲  高加忠  朱万银
经济开发区(5户)
江苏海宁船用器材厂  陈树伦
赛德鬃刷公司     杨宝玲
青华工业用布厂    王秀平
华东电力冶金机械总厂 张巧珠
泰华塑料制品公司   孙秋萍
劳动托管(1户):   何金山
市总帮扶(1户):   朱贵才


附2:

2008年市直职工《特困证》使用细则

  一、2008年市直职工《特困证》使用期限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二、《特困证》只限本户使用,不得转借他户。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优先对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子女提供就业信息并推荐就业,免收个人承担的就业报名费、就业前指导培训费和技能培训费(不含学历教育);教育、人事部门将特困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子女列为优先推荐就业对象;工商等部门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特困职工,简化登记手续,凭证减半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证照工本费,对从事商品零售、修理服务和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凭证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社区居民服务业的特困职工,符合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04]6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对下岗失业职工的优惠措施给予税收减免。

  四、对新被普通高校和国家普通中专校录取的特困职工子女,可以凭录取通知书、《特困证》、原毕业学校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政府资助,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审批,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对城区特困职工家庭在高中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提供相关费用减免优惠。

  五、特困职工为泰州市区常住城镇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可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申请,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保障,租赁补贴的保障标准为(以建筑面积计算):1人户20平方米,2人户36平方米,3人户5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

  六、特困户每月可享受价值160元的米、油及日常生活用品,于每月10日之前凭《特困证》到泰州市工会爱心超市领取。(具体地址:老省泰中对面,西门桥东)

  七、特困户每月可享受10度电费、5吨水费的补贴。凭《特困证》分别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6月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领取半年度水电补助费(迎春西路21号-106)。

  八、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对当地从事个体饮食服务或者其他个体职业需要健康体检的特困职工,免收体检费;凡具有泰州市区户籍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高港人民医院、寺巷镇卫生院等五所医疗机构享受“五免、五减半、二优惠”的优惠待遇。五免包括: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免收门诊一般检查治疗费、免收住院诊查费、免收住院护理费;五减半包括:床位费减半(特需病房除外)、检验费减半、住院一般检查治疗费减半、手术治疗费减半、X线检查费减半;二优惠:大型医用设备包括CT、MRI、B超检查费优惠20%、门急诊和住院药费(医保用药甲、乙类目录以内的品种)优惠10%。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优惠对象,医疗费用减免标准包括“两优惠”:门诊诊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免收门诊一般检查治疗费、检验费减半、手术治疗费减半、X线检查费减半、大型医用设备包括CT、MRI、B超检查费优惠20%、门急诊和住院药费(医保用药甲、乙类目录以内的品种)优惠10%;住院发生的费用,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金额(不包括个人自费和大病救助部分)减免30%。

  九、已安装有线电视的特困户,广播电视部门减半收取收视维护费。

  十、特困户凭《特困证》免缴街巷卫生清扫保洁费。

  十一、凡持有市、市(区)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家庭除享受上述政策外,也同时享受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其它有关优惠政策。

  十二、《特困证》请妥善保管,以便验核。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工会报告,并即告市总工会生活女工部备案。

  十三、特困职工在使用《特困证》时,如有疑问,可向泰州市总工会生活女工部查询。联系电话:86839357,地址:莲花新区市人大综合楼2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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