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6/2024-350465 | 分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文号 | 泰农规〔2024〕1号 | 时效 |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版)》和《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01-18 15:09
- 浏览次数: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厅《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江苏省农业机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江苏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版)》和《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2月4日。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本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及时报我局批准后,予以调整适用。
附件:1.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版)
2.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版)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