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6/2025-350563 | 分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2 |
文号 | 泰 农〔2025〕17号 | 时效 |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有序规范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4-2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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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稳妥规范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医疗保险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51号)要求,现将《泰州市有序规范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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