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46/2025-349377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4-22
文号 泰 农〔2025〕17号 时效
泰州市有序规范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4-2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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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国家医保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7部委《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指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不断壮大慈善救助,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提高乡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是促进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结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医疗保险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51号)等要求,发展乡村医疗互助项目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充分可靠的补充保障,是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实事。

二、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国家乡村振兴局2021年12月向全国推介第三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张家港市全域推广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并指出提高乡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是促进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其强化政府引导、完善制度设计的扎实有效做法和坚持依法操作、引入专业服务的成功运行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2022年1月江苏省“两会”正式公布将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纳入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年12类50件民生实事。

三、主要内容

分为五个章节。

第一章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为目标。

第二章基本原则。介绍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由政府主导,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搭建互助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群众互助一点、政府出资一点、村集体支持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设立专门账户管理,互助资金全部用于对参加互助的住院群众按病种定额公平补助。

第三章工作目标。引导已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的乡镇(街道)期满后继续推广实施,着力提升参与群众覆盖面和受益面。鼓励扩大项目覆盖范围,有条件的市(区)可以推动全域覆盖。

第四章实施步骤,按照调查研究、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平台对接、资金筹集、启动补助等步骤实施。

第五章保障措施。各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的开展与管理,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减负、答疑释惑,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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